各县(市、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南宁市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 打造面向东盟的区域性国际人才高地行动计划的通知》(南发〔2018〕17号)、《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公安局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市教育局 关于推动支持青年人才留邕创业就业的若干措施落地的通知》和《关于加快集聚人才资源全面落实强首府战略的若干措施》(南办发〔2020〕10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市产业领域急需紧缺青年人才生活补助申报发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我市重点产业、重大项目、重点领域的企业或机构以及其他经过我市认定的企业或机构自进入《南宁市产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企业名录》(有效期内)后,新引进的人才并签订3年及以上服务协议的40周岁以下的博士研究生、副高级以上职称获得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高级技师、中级职称获得者,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技师、初级职称获得者等青年人才。
二、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
1.微信小程序搜索南宁智慧人社→人才服务(打包快办)→个人事项人才奖补→青年人才生活补助→填报个人申报信息及上传相关佐证材料。
2.微信搜索并关注南宁人社公众号→掌上办事→打包快办→人才服务(打包快办)→个人事项人才奖补→青年人才生活补助→填报个人申报信息及上传相关佐证材料。
(二)单位代办申报
单位网厅界面→人才服务→奖励补贴→青年人才生活补助→青年人才生活补助申报→申报人个人信息列表→新增→填报个人申报信息及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并保存。
检查无误后提交,申报信息将推送至单位网厅审核。
三、单位审核步骤
(一)登录单位网厅
进入广西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南宁人社网上办事大厅→单位登录(证书用户)→登录后进入单位网厅界面。
(二)单位基本信息维护
在申报和审核前需对单位信息进行补充,并选择正确的所属主管部门及人才行政区域,单位网厅界面→人才服务→单位信息管理→单位信息变更。
(三)单位审核
单位网厅界面→人才服务→奖励补贴→青年人才生活补助→青年人才生活补助申报→申报人个人信息列表→选择申报信息点击审核→审核人才申报信息。
审核完毕后选择“审核通过”或“审核不通过”。
四、申报要求
(一)单位需办理数字证书才可进行网上办事,《数字证书(Ukey)办理指南》详见附件。
(二)青年人才生活补助业务系统启用后,所有申报及审核工作原则上要求在网上进行。
(三)申报人及申报人所在单位须对填报的信息和上传的佐证材料真实性负责,并做出诚信承诺。如申报人获得补助资金后,经核实发现存在提供虚假信息或填报的个人、单位信息不规范不准确等原因导致补助资金发放错误的,申报人须主动报告并配合退回补助资金,申报人所在单位要主动配合督促申报人退回补助资金。
(四)申报单位将资金拨付至个人后,及时将拨付信息及凭证上传系统。按规定分期发放的,从第二年开始,发放生活补助前需申报人所在单位确认申报人在岗。申报人没有按合同期限服务的,已经发放的生活补助由其工作单位按与申报人的合同约定处理。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18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何珊,0771-2611512)